大化县检察院向5名刑事被害人发放1.9万元救助金获好评

(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向大化县检察院赠送锦旗)
2015年11月17日,大化县人民检察院在该院接待大厅举行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发放仪式。该县政法委黄建周副书记,该院黄朝健副检察长共向唐某、韦某等五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.9万元。
据了解,此次刑事被害人之一的唐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,由于工钱问题,被人用木棍击打头部,造成唐某颅脑严重损伤,伤势鉴定为重伤二级。案发后,犯罪嫌疑人黄某无经济赔偿能力,且唐某至今仍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,先后花费五万元医疗费,导致这个原本就很普通的家庭失去的经济支柱,全家四口人只能依靠唐某妻子一人打零工维持,生活十分困苦。办案的检察官将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该院领导进行汇报,经过对照相关政策规定,该院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机制,为唐某申请获得5000元救助金。
大化县检察院本次共向5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2000元至5000元不等刑事被害人救助金,目的在于帮助解决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基本生产、生活、医疗等困难, 强化权利救济和促进司法公信建设的高度,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、人民司法的温暖,更能让被害人和其亲人的心回暖,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发放仪式结束后,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向检察机关赠送“公正司法,关爱群众”锦旗,以感谢该院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中所作出的努力。